(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好的建议及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3月16日止。
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上留言回复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职能部门研究参考,对于其中的合理化建议,将酌情予以采纳。
《霍邱县彭塔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根据省、市、县方案内容,彭塔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起草了《彭塔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1.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全面治理和持续推进,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化: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可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化和细化。这有助于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效能。
3.响应国家政策和战略部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是响应国家政策和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此次行动,可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和创新,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彭塔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编制《邱县彭塔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草案),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先后征求各村各部门、社会意见建议。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尽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霍邱县彭塔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遏制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有效落实防范管控措施,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作、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强化全镇各个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明晰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以及制定并落实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据《彭塔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和《彭塔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分级办法》等文件要求,针对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中心校牵头负责校园安全,民政办牵头负责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镇环保所牵头负责辐射、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住建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安全,交通综合服务站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畜牧站、农技站、水产站牵头负责农业(畜牧、农机、渔业船舶)安全,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行业安全,文广站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安全、体育运动场所、赛事和设施安全,卫计办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安全,应急所牵头负责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安全,花园镇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邮政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业安全,孟集镇林业站牵头负责林业安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复盘分析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1.开展安全生产季度督导和评议。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常年化、长效化、常态化”原则,持续开展“问诊把脉、对症下药”式督察巡查。重点督导安全专项治理和风险防控任务落实等情况。以真督实导查找各地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实行“一查双用”,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倒查行业主管单位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季度评议导向性作用,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开展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暗访检查。定期对本辖区已发生的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查找事故根源性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霍邱县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实施意见》《彭塔镇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和《彭塔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分级办法》等文件要求,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落实监管,加强执法检查。镇安全生产十五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小组牵头指导作用,落实霍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对事故多发和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企业、下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警示,加大通报约谈力度,落实整改难度大、时间长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3.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对客货运输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管控”,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黑校车”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出行运输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5.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经营性自建房、劳动密集型企业、家庭作坊、沿街商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和“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场所,排查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违规动火作业等安全突出问题,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结合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罚款、查封、关停、拘留等手段,打出“组合拳”,使各项政策形成合力,发挥乘数效应。全镇每年挂牌督办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鼓励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乡镇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发动乡镇消防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6.深化工贸企业专项治理。督促工贸企业依法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突出煤气、喷(漆)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7.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重要节假日期间和节后复工复产施工安全管理,严密防范极端天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基坑(边坡)、暗挖工程、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防高坠、消防安全、小散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拆除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充分发挥燃气专班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深入排查整治燃气使用端“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报警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组织动员重点燃气企业、专业检测机构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家技术力量,参与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9.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学安全大检查等工作,突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适时制定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紧盯校车服务公司、校园及周边交通重点问题突出的学校、校车运行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对学生上下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存在违法违规骑乘电动车或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和“黑车”的,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等的采购、保存、使用、处置的全程管理,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开展道路交通、防火防电以及防溺水等领域的培训力度,加强火灾、地震等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10.总结梳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推广、学习、适用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标准解读,规范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流程规范,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对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积极跟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明确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确保监管不漏项、隐患无盲区。
11.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点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2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12.完善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13.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14.推动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将特种作业人员纳入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15.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落实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16.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17.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我要安全”的强烈意识。
18.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9.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地方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0.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日常暗访和巡查督导制作安全生产警示片,在镇安委会全体会议上播放。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1月至4月)。编制印发《彭塔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子实施方案,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